隱私聲明
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1. 東興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東興證券(香港)”)一直致力為客戶提供最佳之服務。
2. 要達到此目的,其中一個途徑就是利用客戶的資料,為客戶提供最方便的途徑,獲得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我們亦明白到客戶對於其個人資料的使用非常關注。
3. 客戶的資料可能會用於下列用途:
(i) 為提供服務予客戶之日常運作;
(ii) 作信貸檢查;
(iii) 協助其他金融機構作信貸檢查;
(iv) 確保客戶的信用維持良好;
(v) 為客戶設計信貸便利服務或有關產品;
(vi) 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的直銷及推廣;
(vii) 確定客戶的債務情況;
(viii) 執行客戶應負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向客戶追討款項;
(ix) 為履行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例的規定而作出披露;
(x) 一切與上述有聯繫、有附帶性及有關的用途。
4. 東興證券(香港)會對其持有的客戶資料保密,但亦可向下列各方(不論他們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披露該等資料:-
(i)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提供行政、電訊、電腦、支付、或其他和經紀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之第三者服務供應人;
(ii) 任何對東興證券(香港)有保密責任的人,包括對東興證券(香港)有保密資料承諾的專業人士及代理人(包括律師、會計師及收帳代理等);
(iii) 信貸諮詢機構及 (發生拖欠付款時) 收?公司;
(iv) 東興證券(香港)在履行法律責任時需要向其披露之任何人士;
(v) 對東興證券(香港)之責任和義務為關連人士為保證人或提供了保證之任何證券提供者或任何人士;
(vi) 香港或其他地方任何適用的監管機構、權力機關、政府機構、交易所、結算所或市場;
(vii) 有權要求或請求東興證券(香港)作出披露之任何人士;
(viii) 就本協議項下關於出售或轉讓其任何權利、義務和/或風險與東興證券(香港)簽立合同或東興證券(香港)提出簽立合同之任何人士; 及
(ix) 東興證券(香港)的任何實在或建議承讓人或就東興證券(香港)對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
5. 根據條例中的條款及根據條例核准和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客戶有權:-
(i) 審查東興證券(香港)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有權查閱有關的資料;
(ii) 要求東興證券(香港)改正有關他/她?準確之資?;
(iii) 查悉東興證券(香港)對於資料的政策及實際運用及被告知東興證券(香港)持有關於他的各種個人資料;及
(iv) 就客戶信貸而要求獲通知哪項個人資?是??披?予信貸諮詢機構或收?公司,以及獲提供進一步的資訊以?向有關的信貸諮詢機構或收?公司作出查閱及 改正要求。
6. 根據私隱條例的規定,東興證券(香港)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7. 所有要求取得或更正資料或政策及實務及擁有資料類別的資料,請向本司以下部門提出:-
風控、合規及法務部
香港九龍柯士甸道西1號環球貿易廣場6805-6806A室
電話 : 26 555 000
傳真 : 26 555 001
8. 本通知不會限制關連人士在該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9. 如你不希望我們使用你的個人資料作行銷金融服務或相關產品,請用上述詳列的地址書面告知我們。在收到您的要求後,我們將停止使用該等個人資料作該等行銷目的,而不收取任何費用。